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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永續能源跨域應用人才培育聯盟計畫徵件須知1份,請轉知所屬踴躍申請第2期計畫

教育部 函
地址: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承辦人:鐘宥筑
電話:02-7712-9055
電子信箱:youchu@mail.moe.gov.tw
受文者:國立宜蘭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7日
發文字號:臺教資(二)字第112270415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徵件須知、計畫書格式 (A09000000E_1122704153_senddoc3_Attach1.pdf
A09000000E_1122704153_senddoc3_Attach2.pdf)

主旨:
檢送本部補助辦理永續能源跨域應用人才培育聯盟計畫徵件須知1份,請轉知所屬踴躍申請第2期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部110年2月23日以臺教資(一)字第1100013855B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推動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導型計畫要點」辦理。
二、本徵件須知旨為鼓勵大專校院及高中學校建構能源跨領域技術應用教育環境,培育永續能源跨域應用之專業人才,以回應社會淨零排放的能源轉型需求,落實綠電及再生能源科技應用,促進國內淨零科技產業轉型及再生能源產業國際競爭力。
三、旨揭計畫期程自113年2月1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採部分補助,經費編列、撥付及支用原則詳如所附徵件須知。
四、
申請方式:
(一)聯盟計畫應由中心學校整合夥伴學校規劃,共同提出計畫申請書,一校以參與1個聯盟為限。

(二)本案申請免備文,請於112年12月18日前至本部計畫申請系統(https://cfp.moe.gov.tw/Login/MOELogin.aspx),完成線上申請及用印後計畫書電子檔上傳作業,逾期未完成線上申請及計畫書電子檔上傳者,不予受理。
(三)本徵件須知及相關附件(含計畫申請書格式),可於本部網站(首頁/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資訊及科技教育司/電子布告欄)下載。
(四)本案洽詢電話:03-422-7151分機:37307,永續能源跨域應用人才培育計畫辦公室陳品方小姐。

正本: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各公私立高級中學、各
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
副本:
國立中央大學工學院(本部永續能源跨域應用人才培育計畫辦公室)(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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