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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篇

權益

 

Q1教師升等時間限制為何?

A1

1.新聘專任教師須於到職後6年內提第1次升等申請,且於8年內通過升等。凡不符其中任一要求者,分別於第7年、第9年起依規定程序不予續聘。

2.新聘教師限期升等屆滿前:人事室於限期升等到期前2年通知教師及所屬系級單位,請系級主管指派專人就教師在教學、研究、服務各方面之進展進行建議與輔導,並做成書面紀錄。當事人得提出協助申請,由所屬系級單位依當事人之需求提供協助,必要時會同其他單位組成小組提供專業諮詢及輔導。

3.相關規定請參人事室網頁/五、教師升等:https://person.niu.edu.tw/p/412-1002-172.php

窗口:人事室 黃小姐(7022)

 

Q2教師評鑑要達到的基本門檻為何?

A2

1.依本校教師績效評鑑辦法規定:(下次評鑑年為115年)

(1)本校專任教師應依本辦法每五年實施評鑑一次。

(2)第6條至第8條,分別規定教學項目、研究項目、輔導與服務項之基本門檻。

2.復依各院級績效評鑑細則,請參見各院規定

3.校級相關規定請參人事室網頁/法規章程/六.教師績效評https://person.niu.edu.tw/p/412-1002-1199.php

窗口:人事室 游小姐(7023)

 

Q4新進教師兼職有什麼規定?

A4

1.初聘兩年內者新師,不得在校外兼職、兼課。但情形特殊,經簽奉校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2.相關規定請參人事室網頁/法規章程/八.借調、兼職及鐘點費/10.兼職兼課相關規定https://person.niu.edu.tw/p/412-1002-2604.php

窗口:人事室 黃小姐(7022)

 

 


聲明

本資料僅作參考用途,內容可能有遺漏或需要更新之處。若需確認詳細資訊或最新規定,建議您直接洽詢相關承辦單位,以獲得最準確的資訊。謝謝您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