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 114年推動「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STEM領域及女性研發人才培育計畫」申請事宜
Dear All:
有意願申請之教師請特別注意
1.學校應以校為單位提出申請,每校以申請5案為限,且計畫主持
2.請依來函說明執行一:擬申請計畫之學校,請於114年3月1
最晚請於04/23(三)12:00前完成計畫書上傳並通知教發
教育部 函
地址: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承辦人:胡孟菁
電話:02-7736-6061
電子信箱:h16846@mail.moe.gov.tw
受文者:國立宜蘭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10日
發文字號:臺教高(一)字第114220058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申請須知1份 (A09000000E
主旨:有關114年本部推動「
說明:
一、 擬申請計畫之學校,請於114年3月19日(三)至4月25日(
二、 旨揭申請資訊請內政部及國防部轉知所管軍警學校。
三、 本案倘有疑問,
四、 檢附計畫申請須知1份。
正本:各公私立大專校院(臺北市立大學、國立空中大學、
副本: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含附件)
承辦人:教學發展中心 吳小姐分機7072 zoe@niu.edu.tw